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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初,沿海核电项目之一的山东省海阳核电厂建设前期工作全面展开。在相隔数千英里的湖南、湖北和江西省,内陆核电站陷入了沉寂。“十二五”期间,即至少三年不开工,要做好现场设备维护、现有资产优化和减少损失工作。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新能源产业研究员韩笑认为,虽然沿海核电项目重启给国内核电企业带来了好消息,但“十二五”期间不建设内陆核电厂的决定严重影响了更多核电项目,关于内陆核电厂出路的讨论已成为业界非常关注的话题。
核电厂建设投资较大,装机容量超过1万元/千瓦时。整个项目的完成至少需要上亿的资金,这对拉动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难怪大陆各省市都非常热衷于开展核电项目。利益驱动和政治成就让地方政府对如此大规模的投资项目非常满意。然而,在没有“道路隔离带”的情况下开始建设确实令人遗憾。政府评估机制的错位和监督机制的缺失使得核电项目的意义远远超出了能源项目和电力项目的范围。然而,内陆核电厂并非“无望”,仍有办法帮助地方政府减少损失。
对于仍处于规划阶段的内陆核电厂,问题相对简单,应直接停止项目可行性研究,并责令当地政府调整初步规划方案,以禁止核电项目规划死灰复燃。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可以避免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大量投入,直接扼杀摇篮中可能出现的损失。这是减少内陆核电项目损失的最理想措施,尤其是争议较大、争议无穷的核电厂应果断“封杀”。
另一方面,如果内陆核电厂已经启动,初期投资已经完成,而且大量工作已经取得成果,那么营救它将更加困难:强制拆除将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大损失,初期投资将被浪费,造成更大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相关行业和企业将受到不利影响。地方政府可以考虑与沿海核电厂的龙头企业谈判合作,转让或再利用设备,以避免重复建设,帮助地方政府减少损失。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的《新能源产业竞争情报分析与评论》指出,核电在中国能源构成中所占比例很小,远未达到市场预期,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目前,我国正处于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关键阶段,光伏、风电、水电等能源的利用是政府部门更加关注的话题。如果这些能源利用方式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结构优化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那么核电在中国能源和电力工业中的作用将会更小,是否迫切需要大规模地建设核电厂还需要单独讨论。
标题:萧函:探寻内陆核电站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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