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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现在的20年间,中国经济改革过程和经济体制变革的许多经验和策略也逐渐得到传播和国际认可。 中国渐进主义的变革战术相对成功也成为共识。 1984年的“摩根山会议”和1985-1986年前后发生的关于价格改革的争论越来越少,但价格双轨制或双轨转移的思想和做法似乎已经被世界许多经济学家所接受。 价格双轨制也成为中国成功经济转型的最有代表性的“程序化事实”。 也就是说,在世界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如果提到中国的经济转型战略,必然要提到价格双轨制。
根据我们之前的评论,价格双轨制在中国的实践不值得称赞。 而且,如果这个双轨制的战略仅限于工业产品行业,它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了中国经济转型的顺利和成功,没有越来越多的经验和统计证据。 战略上双轨混合体制是多次时间太短还是太长,今天用于帮助评价的研究还不够充分。 因此,我们今天对中国可能处于价格双轨制的所有评价其实都缺乏丰富的经验基础。 我们只能说计划和市场的混合体制在中国经济中确实随处可见。 这是中国经济体制变革渐进主义或发展主义方法产生的结果,不一定有那么浓厚的战略和机制设计的颜色。
但有趣的是,价格双轨制的思想和中国经济中出现的计划和市场混合体制并存的现象引起了经济学家的一大有趣之处。 经济学家一直想理解价格双轨制这个机制是否真的有可能存在吗? 经济上有意义吗? 神话还是奇迹?
第一位试图明确价格双轨制是否可能作为机制存在的经济学家是年轻的williambyrd博士,现在是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 他与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作曲家同名同姓。 他敏锐地观察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计划/市场双轨并存的现象和中国经济学家关于价格双轨制的讨论。 因此他决定把这个问题作为他经济学博士论文的选题。 他根据博士论文改编的两篇论文分别于1987年和1989年在《比较经济学杂志》上发表。 我在《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 1978-1992 )》第四章介绍了他的工作。 在1989年的论文中,他想提供简单的通常均衡模型,证明是否存在价格双轨制下的均衡。 他对价格双轨制通常均衡的存在定理的说明,网民可以直接参照他的论文。
根据byrd的研究,不受计划约束的均衡最适合帕累托,受计划约束的均衡并非如此。 但是,计划指标和计划分配的充分减少可以使计划制约的均衡转移到计划制约的均衡。 这样,所有的经济主体都可以参加市场交易,提高效率。 计划约束的存在只表现为收入或“计划租赁”的分配。
byrd的这项研究和结论直观上很简单。 只要满足稍微苛刻的条件,计划轨道和市场轨道共存的效率实际上就等于市场轨道。 因为计划轨道的存在只改变收入的分配,不改变效率的条件。 这就像典型的市场体制内的经济主体面临着总量固定的纳税和补助金。
byrd论文发表十年后,经济学家刘遵义、钱英一、roland找到了他们对价格双轨制的更简单的理论解决,并公开了。 他们把价格双轨制解决为商品分配机制,说明并提供了双轨制的“帕累托改善”和配置效率条件。 他们采用最简单的供给和诉求均衡概念解决了价格双轨制的均衡和效率,同时得到了与byrd相同的结论。 这个结果使我想起了有名的“科斯定理”( coasetheorem )的意思。 由于帕累托改善,与变革前的情况相比,使用价格双轨制的迁移方法在理论上没有人受益,但有些人改善了好处,肯定是双赢的。
以上理论命题自然有条件。 要保障价格双轨制帕累托改善的性质,需要假设计划的权利和义务完全得到保障和履行。 例如,在计划义务没有执行的情况下,或者出现了计划轨道向市场轨道的连锁行为的情况下,价格双轨制作为转移机制面临崩溃的危险。 事实上,讨论价格双轨制的文献涉及这个问题。 刘遵义、钱英一、roland的复印件也讨论了这个条件。 简单来说,政府需要在双轨制的方案下好好保障计划的权利和义务。 这当然回到了经验问题。 因为根据经验,制定与市场两个体制并行计划的方法在许多变革的经济中不如中国突出。 为什么呢?
早在1992年,凯文·梅菲( kavinmurphy )、安德烈·施莱夫( andreishleifer )和罗伯特·维什尼( robertvishny )三位经济学家就在前苏联的局部市场化改革( 1985-1991 )中 结果表明,稍微重要的生产资料生产者在改革后可以自由选择将生产资料卖给谁,而且民营企业也可以自由以市场价格购买生产资料,但价格管理依然留在国有部门。 国有企业在受到以往计划体制的制约和价格的限制获得生产资料方面胜过民营企业,生产停滞。 大量重要的生产资料从国有公司流向了这些薄弱的私营部门。
因此,能否保障履行原来生产者的计划义务对经济改革初期的生产实现平稳过渡非常重要。 中国在变革初期不改变l型曲线,当然与价格双轨制下的计划轨道整体持续维持也有很大关系。 凯文·梅菲等三位经济学家在《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的这篇论文中看到了这一点。 他们说:“中国也走了我们说明的局部改革道路,但有一些例外,中央政府依然维持着对国家计划配额的非常严格的执行,同时允许公司只卖给个人购买者超过国家计划配额的量。 结果,政府抑制了投入品的流出问题。 相反,前苏联政府名义上保存了对国有企业的配额,但实际上大幅放宽了计划的履行”。
改革者有能力在经济转型期执行计划义务吗? 这是价格双轨制能够实现帕累托改善的重要前提条件。 这显然取决于政治条件。 中国显然在现有的政治体制和行政结构内推进局部改革,这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利用了现有的政治和组织资源。 在前苏联的局部改革时期,执政党和政府的权威大幅削弱,政府也没有维持原来的计划轨道的能力。 这是真正的区别。 中国的改革在战略上总是可以充分利用政治和组织资源,这说明了为什么中国的局部和渐进的改革能顺利发展。
总之,价格双轨制作为价格改革的思想和做法在1984年的“摩根山会议”上被提倡时,中国从1980年代初开始在工业生产部门经历了计划和市场两个体制共存的局面,该双轨体制度过了整个1980年代,1990年 这种双轨体制的形成结构总体没有引起剧烈的摩擦和动乱,生产一直在增加。 这可能是什么机制? 中国为什么能兼顾双轨体制和维持这么多年,成为让经济学家着迷的现象? 经济学家不仅试图根据经验现象的注意对其进行研究、说明,寻找内在机制。 而且,这种双轨制的现象让人联想到半个多世纪前兰格( oscarlange )和泰勒( fredtaylor )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 marketsocial-ism )的理想模式。
在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主义大争论”中,兰格和泰勒迅速发展了自己的计划和市场关于机械结合模式的思想。 但是,他们当时设想的这种模式面临着严重的激励问题。 不仅如此,他们的这种模式无法克服生产者(国有公司)的垄断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澳大利亚经济学家tisdell教授于1993年对中国价格双轨制、兰格和泰勒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发表了如下评论。
“兰格、泰勒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体制和中国双轨价格制之间有一些区别和共同点。 这两种体制都致力于平衡市场供给和市场诉求,但兰格和泰勒模型要求国家模拟市场,双轨制限定生产单位产量的一定比例受计划当局的计划配额控制。 在中国,计划配额以外的生产不受任何生产配额的支配,供给和诉求可以在市场上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直接表达信息。 因此,根据交易价格理论,中国的双轨价格制比兰格和泰勒模式的消费量更少。 而且,对销售者来说,价格双轨制与兰利和泰勒模型相比,在定价方面存在风险和不明确性,但价格双轨制并不要求国家掌握缓冲库存或利用平衡资金影响市场”。
标题:【财讯】张军:价钱双轨制是奇迹还是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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