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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之夜》报道,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今天召开媒体见面会,郭美美依然是最不可回避的障碍。“郭美美事件”的调查会重新开始,并给出不同的调查结果吗?
说到红十字会,我们还是不能绕开“郭美美”。记者会上的前三个问题都与“是否重启郭美美的调查”有关。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金金平表示,委员中确实存在重启的提议,但社会监督委员会没有法律授权的调查权力。
金平:我们有什么权利?仅建议红十字会协调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要重新开始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就需要由国家公共当局来进行。必须有比2012年调查期间更多的最新证据。
但是,社会保障委员会建议,红十字会应协调有关部门,调查新发现的“郭美美事件”的证据,并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新的证据。据社会保障委员会成员袁岳说,郭美美的事件是由红十字会的项目和红十字会商会之间的关联造成的。即使没有郭美美的时间,也会有李美美和王梅梅这样的事件发生。
袁岳:在我们现有的和过去的公共福利体系之间,很有可能存在棘手和问题,而且这个体系的透明度确实不够。这位社保委员的工作重点,或者说我们的强项,并不是调查郭美美,因为这是一项调查工作,具有公共权力。我们希望建立一个相对规范的预防体系,以防止更多或类似的事件发生。
除了长期火爆的“郭美美事件”,自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其声誉不断受到冲击。有些成员与红十字会有“利益关系”吗?社会保障委员会是红十字会的“公共关系部”吗?
在新闻发布会的开幕式上,社会保障委员会秘书长黄伟民表示,部分成员曾参与红十字会的研究或为红十字会提供咨询服务,但大部分成员在加入时已经完成了研究和咨询服务。
黄伟民:在他担任成员期间,所有成员的工作都是自愿的,他们没有得到任何报酬。鉴于公众对可能涉及的利益的敏感性,这次讨论通过了《委员会成员守则》,其中明确规定,社会保障委员会成员在其成员任期内和离职后一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红十字会委托的项目,不得为红十字会提供有偿服务。
此外,根据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社会监督委员会有调查的责任。但是调查费用从何而来呢?
黄伟民:因为我们是应红十字会邀请成立的专业委员会,红十字会将承担社会监督委员会在运作过程中的工作费用。虽然这些委员会本身没有报酬,但这项工作的必要费用仍将由红十字会承担。
这份声明发表时,记者正在哭泣。如果调查经费来自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将如何体现?社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杨俊表示,独立性在于独立的专业思维、独立的讨论和独立的工作方法。然而,一些“独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也不能做到这一点。
杨团:因为我们不是一个监督委员会,我们没有得到大会授权来监督安理会。我们最多只能使用建议,但我们不能说安理会的这种决定是不可行的。当你停下来的时候,你必须接受我们的监督和询问,这是我们做不到的。
此外,在新闻发布会上还有一个小花絮:一般来说,在会议桌上放一瓶矿泉水是很正常的。今天发言的四位嘉宾原本每桌都有一瓶普通的“农夫山泉”矿泉水。在新闻发布会前15分钟,工作人员匆忙把它拿走,撕下“农夫山泉”的标签,把它送了回来。最后,四瓶没有任何标记的裸露矿泉水被展示在摄像机和公众面前。这个细节足以显示,无论是红十字会的监督委员会,还是红十字会本身,都不希望因为任何事件或细节而再次陷入民意的泥潭。
当然,我们可以理解矿泉水的小细节。如果社会监督委员会能够从监督的细节着手,那就更好了。
标题:红会社监委:重查郭美美需新证据 有些独立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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