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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工(600319)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亚星化工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未按要求披露,与控股股东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要求披露,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包括:责令亚星化工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陈华森、曹锡伯、王志峰、王波、唐文俊等16人被警告,罚款30万至3万元;包括刘建平在内的七个人受到了警告。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禁止市场行为的决定》:鉴于陈化森、曹锡伯违法行为的恶劣性质和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陈化森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禁止曹锡伯进入市场,三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公开信息,陈华森、曹锡伯、陈建、王志峰、唐文俊等涉案人员及受处分人员均为公司原董事,其中陈华森在公司参与期间担任董事长。

2007年6月,本公司控股股东亚星集团推动成立上海廊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亚星集团控股,是亚星集团与亚星化工的关联方。亚星化工在2009年年报、2010年半年报、2010年半年报和2011年半年报中均未披露上海廊桥作为关联方。

亚星化工因此隐瞒了关联交易。公告称,2009年至2010年,亚星化工与上海廊桥有大量业务往来,亚星化工与上海廊桥的关联交易多次符合临时披露要求。然而,亚星化工未能按要求及时披露这些关联交易。此外,亚星化工仍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与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本交易的问题。亚星化工在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没有披露2011年4月至6月亚星集团偿还的3600万元债务。

亚星化学信息披露违规遭处罚 前任董事长被市场禁入

更令人震惊的是,亚星化工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有虚假记录。本公司公布,2011年1月至6月,亚星化工和亚星湖石的财务费用共计1476.06万元,影响了当期损益,导致2011年半年度报告出现虚假记载。截至2011年10月底,亚星化工已将银行贷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标题:亚星化学信息披露违规遭处罚 前任董事长被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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