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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霞辩护律师事务所获悉,赵红霞于2012年12月31日因“敲诈勒索”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逮捕,目前被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今天,他的辩护律师张志勇告诉记者,他已经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赵红霞取保候审并被监视居住,但目前警方没有回复。

赵红霞再次申请保释

张志勇律师介绍说,赵红霞因“敲诈勒索”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逮捕。经过讨论,本案代理人智豪律师事务所再次提交了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申请。目前,此案没有其他进展。

张认为,公私财物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被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赵红霞涉嫌敲诈案的案情和证据现在还不完整。他能否被定罪以及如何判决是今后案件的焦点。张律师说:“现在,因为我们看不到整个案件的证据,有些事实不清楚。还没有决定是否为有罪辩护。”

重庆的不雅视频案件是否构成“性贿赂”?

随着重庆“官员不雅视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性贿赂”话题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北京律师徐锡龙认为,从报道内容来看,赵红霞只是老板的一个工具,老板是通过赵红霞的“性引诱”来达到目的的。对赵红霞来说,他的工作就是和目标睡觉并拍摄视频,这是一种“职责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和大量金钱的行为。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贿赂的手段仅限于“赠与财产”,对受贿罪的处罚方向是物质利益。目前,刑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获取无形利益的问题。最近,关于贿赂犯罪的两个最高司法解释也是根据贿赂的数额来确定刑罚的,而“性”只是给目标带来一种感官享受

赵红霞再申请取保 律师称“性贿赂”不构成行贿

徐律师说:“对于官员来说,仅仅接受这样的性服务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可以根据相关党纪进行处罚。但是,如果此类事件成为调查腐败问题的突破口,那就另当别论了。”

标题:赵红霞再申请取保 律师称“性贿赂”不构成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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