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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点46分,通气会正式开始,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就刘志军案进行了通报。
12时47分左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开始。发言人表示,由于刘志军本人表示不愿意委托辩护人,经其同意,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法院依法为其辩护。据发言人说,在审判期间,刘志军没有对控方的事实和指控提出任何异议。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发言人说审判于12点结束,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法院承诺将认真全面审查本案的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经合议庭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后,另行作出判决。宣判时间将另行公布。
标题:刘志军受审不愿委托辩护人 对指控罪名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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