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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原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隋亚刚因一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隋亚刚被指控多次利用职权帮助他人承包交通管理局的工程,并获得118万元的受益费。目前,隋亚钢已提出上诉。早些时候,交通警察的妻子隋雅刚因收受贿赂被判处6年监禁,因为她和丈夫一起收到了一辆赛欧汽车。

北京交管局原副局长借奥运工程牟利 受贿118万获刑

根据检方指控,1998年至2011年,隋亚刚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北京博锐巨龙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请求,帮助该公司承担交通管理局的信息技术项目。为此,隋亚钢两次从公司获得人民币30万元。

证据表明,从1998年5月20日至2011年6月28日,沈的公司承担了由隋亚钢处理或负责的市交管局的114个项目。据了解,隋亚钢被控收受118万元贿赂,其中70万元从奥运项目中获利。

一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明,隋亚钢作为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在正式投标前提前向相关公司负责人披露了投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指标等关键信息,使其获得了相对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巨大竞争优势,最终中标,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

事件发生后,隋亚钢的女儿代其归还了所有赃款赃物,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50万元。目前,隋亚钢已提出上诉。

标题:北京交管局原副局长借奥运工程牟利 受贿118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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