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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刘志军被带上法庭。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新华社记者宫磊照片
6月9日,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指控受贿和滥用职权。
13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表示,根据关于冻结374处房产的起诉书内容和“刘志军拥有374处房产”的网上报道,这些房产是丁羽心(因非法经营罪和受贿罪分别处理)及其亲友或相关公司的财产。
刘志军案冻结374处房产
6月9日,刘志军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收受贿赂、滥用职权。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其他相关案件中被查封、冻结,共计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85,251,441.44港元、157,205.32加拿大元,冻结9个股票账户,冻结37处房产,冻结100家博豪瑞庭酒店。
刘志军律师解释了房地产问题
13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解释说:“这些财产与刘志军本人无关,而是丁羽心及其亲友或相关公司的财产。”
"刘志军除了受贿6460多万元外,没有盈利."钱列阳表示,如果刘志军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将构成贪污罪,起诉书中并未对此提出指控,只是表明这笔钱是丁羽心及其亲属的牟利财产。
对于刘志军案中冻结的374处房产,钱列阳也做了特别说明:其中337处是郝波瑞亭酒店的房产,大部分是酒店客房;其他37套的所有权涉及十几个人和公司,所有这些人和公司都属于丁羽心、他的亲戚朋友和其他相关公司的名下。
■聚焦
审判时间短吗?律师:我有一个审前会议
预审会议将对一些证据进行举证和质证,无异议的证据和质证可以简化
刘志军的审判只用了三个半小时。一些律师质疑本案证据太多,审判时间太短。13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解释说,庭审前,法院召开了一次预审会议,对部分证据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如果没有人反对,可以简化。
6月9日下午,刘志军的辩护人楼秦艽对记者说,“审判中的所有证据都已提出。”由于刘志军在法庭前的秦城监狱开了一天的会,一些没有异议的证据只是在法庭上简单的出示了一下。因此,审判在半天内就结束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日中午还获悉,在审理刘志军一案前,法院召集公诉人、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了预审会议,了解情况,听取了是否申请回避的意见。
对此,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解释说,举行审前会议是有法律依据的。据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果案件中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或者社会影响重大,法官可以召开预审会议,并根据案件情况,通知被告出席。
钱列阳说,在预审会议上,法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是否有异议,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中进行调查;如果没有异议,证据和质证可以简化。
北京尚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毛立新认为,审前会议应解决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是否不同意证人和法庭专家名单、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程序性问题。作为审前准备程序,虽然可以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的意见,但所有证据仍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和质证。
■提问
查封或者没收财产后
对于被冻结的374处房产,北京市尚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毛立新认为,根据刘志军的6000多万份涉嫌受贿的指控,有4000多万份被骗是因为这些房产被人用来钓鱼,所以剩余的钱显然不足以购买如此大量的房产。刘志军被指控滥用职权,即滥用职权帮助丁羽心谋利。因此,这些财产只能是丁羽心的非法所得,并应以丁羽心、他的亲友或公司的名义登记。
毛立新说,如果以刘志军的名义注册,只能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或贪污罪。正因为这些财产已经追回,控方认为滥用权力所造成的损失大部分已经追回,所以建议从轻处罚。
对于被冻结财产的去向,毛立新表示,将在依法结案后予以没收。(张远·张玉学)
标题:律师称刘志军374套房不实 系丁羽心等名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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