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55字,读完约2分钟
2013年第一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可谓“波折”。三地原油变化率早在2月15日就突破了4%的红线,价格调整窗口打开了。不过,由于节假日和春节出行,NDRC方面尚未宣布价格调整。在“调整还是不调整”的纠结中,国际原油期货价格转向跳水,并在2月20日和21日连续两天下跌。随后,NDRC在2月24日晚“仓促”宣布价格调整,这成为NDRC历史上首次在非工作日发布价格调整指令。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能源行业研究员任认为,成品油价格改革势在必行。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已不能满足石油工业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的要求,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障碍。引入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势在必行。
首先,价格调整周期需要缩短,调整幅度急需缩小。目前,中国仍实行“当国际市场原油均价连续22个工作日变动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可相应调整。”这种规定,以及这种周期和变化幅度显然不能适应国际油价的总体趋势。特别是在国际原油价格单边上涨或下跌的过程中,剧烈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将严重影响国内石油企业和普通消费者。相对合理的做法是将标准中的参考期缩短至十天,变化幅度为2%。
第二,迫切需要解决增长高于下降的局面。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主要是基于上涨,这部分缓解了石油企业的收入困境,但对下游消费者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随着我国原油进口量逐年增加,成品油价格适时下调符合整个行业的发展规律。单边走势必然导致“倒挂”现象,不利于国家对成品油价格的整体调控。
第三,参考标准应及时调整。布伦特和迪拜原油价格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因此自然要保持它们,而他信原油价格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尽快消除它们是明智的。中国应尽快提高原油参考标准体系,确定更合理的参考标准,将美国、中东国家、委内瑞拉和欧盟国家的原油价格和原油期货价格纳入参考体系,并尽快完善国内原油期货市场,使成品油价格的形成既能反映世界原油价格,又能反映国内原油走势。
中国投资咨询(China Investment Consulting)研究总监张彦林指出,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长期以来受到业界和消费者的批评,短期内难以做出实质性调整,更难以实现三大石油公司应重点参与油价改革的说法。国内成品油价格应尽快引入灵活的联动机制,促进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的平稳互动,确保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的实质性关联。
标题:任浩宁:成品油价改工作势在必行
地址:http://www.5xnr.com/teqxw/5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