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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和他的律师发来一封电子邮件,透露他已于20日向最高法院递交了诉状,称吴英并非资不抵债,其商业活动不构成非法集资,并要求吴英无罪释放。
据新华网报道,申诉材料称,原判决确认的吴英犯罪时的财产总值不真实。当时,吴英还有大量财产被故意遗漏。判决认可的评估结论不客观,明显偏低。同时,吴英没有欺诈的意图或行为。
诉状称:“事发前后,申诉人从未拒绝过任何贷款,包括法律未保护的高利率、债权人自己忘记或申诉人未出具借据等。”
根据申诉材料,对于司法机关确定的高借款利率,每万元35元、40元、45元的利率大多由债权人设定,“这也是浙江民间借贷习惯中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吴英从未“被高利率所诱惑”。
浙江东阳本斯集团董事长吴英因涉嫌集资诈骗而备受关注。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标题:吴英父亲及律师向最高法申诉 要求改判吴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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