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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媒体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NPC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何叶辉,NPC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思喜,NPC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辛春英、郎胜,NPC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将就NPC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国商报记者]我想问一下郎胜导演。刚才你提到了法定税收的原则。我想问一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未来五年将会有什么具体的立法计划。此外,《中国商报》最早还报道,我国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只有三项税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其他所有税收均由国务院授权制定暂行条例或规定,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我们还注意到,两会期间,NPC代表提出了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条例的议案。截至昨天下午3点,我们注意到有31名代表联名签署了这项议案,建议NPC在2013年底前将税收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收回给国务院。我们想请你谈谈NPC取消税收立法权的可行性、可能途径和时间表。此外,我们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84年和1985年两次授权国务院。如果在一九八四年废除,会否在一九八五年终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
我注意到这位女士已经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功课。应该说,中国目前的税收立法已经充分体现在她的问题上,她也非常清楚和熟悉我们提出法案的程序。众所周知,已经有31个人达到了提出动议的门槛,她对此非常熟悉。既然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我想我应该对你的问题更负责,回答得更专业。我推荐辛春英来回答这个问题。
[辛春英]我们都注意到,近年来,媒体和专家对法定税收问题的讨论特别活跃。刚才记者也提到了正在进行的会议,一些代表团已经正式向会议提交了这个议案。为什么人们如此关注这个问题,法定税收的根源在哪里?我只会从法律制度上给你一个解释。立法法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法律,也是宪法相关法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范围。税收立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但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正是由于这些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84年和1985年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改革开放和经济改革的行政法规。1984年的授权决定已经废止,1985年的授权决定仍然有效。至于何时收回,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和分析每个人的意见,并在适当的时候考虑这个问题。没有路线图或时间表,但我们将回应公众的关切。谢谢你
标题:人大回应收回税收立法权:没有时间表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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