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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立法工作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坚持根据国情和现实进行科学和民主的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要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撑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注重法律清理,督促有关方面清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配套法律法规。截至2010年底,覆盖社会关系各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完成,各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律和主要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对完备,法律体系整体上科学统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长期的共同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以宪法为统领,将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几个法律部门的法律如期出台。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在国家发展中确立了一系列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基础,是创新实践的法律体现,是繁荣的法律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们全面分析了中国法制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必然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中国的立法任务依然艰巨,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调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修改和完善法律上,推动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同时制定一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法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施,法律制度的形成一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切实守法,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我们下决心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了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的活动。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93件法律、法律解释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8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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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吴邦国:如期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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