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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康佳3日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房地产市场“新五条”中最具争议的条款是“二手房交易税按个人收入的20%征收”。这将抑制二手房市场的投机需求,但也可能“意外伤害”一些住房需求改善的买家。他认为,这一政策可能仍会有动态优化和调整。

二手房受制于20%的税收政策或动态优化的空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新中国五条》。根据通知,如果房屋的原值可以通过历史信息如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进行核实。,对出售自有住房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严格按转让收入的20%依法征收。这项政策被网民们誉为十年来楼市调控中最严厉的政策,在市场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贾康:房屋转让征税20%或误伤刚需 存调整空间

事实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在1999年曾发出通知,明确了20%的售房差价税收政策。这一次,这是一个政策重点,严格的税收应该是超重。

康佳认为,这项政策增加了交易的税收负担。目前,二手房市场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供不应求,这一负担一般由买方承担。因此,这可能会降低一些人成交的可能性,二手房市场也将降温。然而,与此同时,一些需求转向新的商品房市场,这可能会促进一些新建筑的繁荣。

康佳指出,该政策将抑制至少两种需求。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抑制投机性需求有积极的作用,但抑制改善需求可能会有一定的副作用。当然,在现阶段,管理部门可能首先要解决一些主要矛盾,这可能意味着这种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未来的情况动态优化。

房地产调控应强调“双轨统筹”

康佳认为,公众不应孤立地看待某项政策,而应更多地关注如何优化政策和体制框架。康佳说:“我认为,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应该特别强调‘双轨协调’。”“不要只看房地产和商品房市场的房价变化,同时要考虑如何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是非常重要的。”他指出,如果能够加快经济适用房轨道上低收入阶层和收入“夹心”群体住房的有效供给,商品房市场的房价问题就不会那么致命。

贾康:房屋转让征税20%或误伤刚需 存调整空间

关于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职能,康佳说,政府应该管好规划,管好“保证轨道”的底部,管好“进”和“退”;在“市场轨道”上,应制定公平竞争规则,同时推进制度建设,如在交易和留存环节征税,税费优化整合等。

房产税改革试点今年可能会有实际行动

随着新中国五条的颁布,关于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的讨论日益激烈。为此,康佳说,改革有时是复杂的,改革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预计今年会有实际行动。

康佳表示,开征房产税应该包括多个目标,而促进房地产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是其中之一。

开征物业税可以与地方税制建设和省以下分税制的实施相协调,还可以纠正基层财政困难、土地财政偏颇、大量地方隐性负债等问题。此外,它还可以在优化中国分配格局和控制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房地产税费应该整合,但我们不能简单地说税收太多。我们在保留过程中不征税。这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个缺失的问题。”康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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