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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透露,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志军麾下大将罗金宝的案子,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贪欲之路也逐渐浮出水面。
去年底,中国铁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前董事长罗金宝涉嫌受贿,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2011年10月17日,被告人罗金宝涉嫌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昨天(1月17日),在《国家商报》记者获得的起诉书中,罗金宝的腐败之路清晰可见——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4747.5万元。一份详细的记录不仅表明他不仅是工程建设的“拔毛”大师,而且擅长索贿、利用中间商、以物易物等多种方式。
实际上叫做“不能接受”
国家商报记者获得的起诉书详细披露了罗金宝的拔毛技术。
根据起诉书内容,罗金宝曾担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局长、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等职务。被解雇时,他是中国铁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罗金宝在担任乌克兰铁路局局长期间接受了3000多万元的贿赂,单笔贿赂就达数十万元。
2008年10月,第十一局总经理赵金华为乌克兰铁路局局长罗金宝协助承包哈冀铁路项目,并在玉龙饭店(以下简称玉龙饭店)给予罗金宝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2.44万元)。后来,罗金宝指示时任副局长的吴健在竞标过程中负责第11局。2008年12月,在吴健的具体处理下,第十一局中标了卡河铁路项目sl段。
同年12月底,为感谢的帮助,在玉龙宾馆给予400万元人民币。
据悉,中铁六局(601390)有限公司和中铁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十多家单位在参与铁路工程投标时向行贿,罗仅收受贿赂人民币1067万元。这些单位大多因工程招标而行贿。
罗金宝的大部分巨额贿赂来自国有企业,它们都与铁路系统有关。
中国铁路和中国铁路建设以前都是在铁道部的管辖之下,他们的资产在2000年前后被重组并与铁道部脱钩,但他们的主要订单仍然来自铁道部。一位铁路系统的官员告诉国家商报说,很少有私营企业可以进入铁路系统,但是中国铁路和中国铁路建设的每一个局在运营和财务上都是独立的,并且这些系统中的建筑公司是高度竞争的。
2009年初,中国铁路电气化局总经理刘志远要求时任武汉铁路局局长的协助承担兰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并在宇龙宾馆给予20万元。
据说罗在遇到他的律师时后悔不该收钱,但他们都属于同一个体系,不得不接受。
现金、手表和豪宅都被吃掉了
罗金宝收到了从现金、手表到豪华车和豪宅的所有东西。
起诉书称,2009年7月,在卢纳火车站项目(轮台-库车、泰尔斯克-卡拉尤尔根-阿克苏)招标之前,时任乌克兰铁路局局长的罗金宝打电话给第一局总经理和计划参加招标的民锁,要求获得一辆路虎自由着陆越野车。由何民硕任命的北京信息中心主任以647,623.14元的价格将它买下并送给了的妻子贾。
这所房子也出现在罗金宝的贿赂名单上。在2001年至2004年担任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局长期间,山西煤焦发展有限公司大同航运站的运营人贾,在货车计划紧张的时候,多次受到的“照顾”。
2005年6月,我了解到准备购买北京市海淀区西钓鱼台嘉园小区的一处房产,价值为人民币3,523,179.27万元,贾为此支付了人民币2,523,180.27万元。
一位熟悉北京房地产的人士告诉《国家商报》,上述房产是一栋约250平方米的豪宅。当时市场价格约为14000元/平方米,现在单价已超过50000元/平方米。
罗金宝受贿的“换岗事件”非常有趣。
2009年4月16日,第十二铁路局哈萨克哈罗项目部副经理刘志友要求时任乌克兰铁路局局长的罗金宝在2009年上半年的“信用评估”中给予“关照”,并在乌鲁木齐世纪金华商场为罗金宝购买了一块欧米茄手表(价值26.37万元)。罗金宝接过手表,摘下他的雷达机械表与对方交换。
同年7月,罗金宝将该局的声誉评估排名从第三位提高到第二位,然后上报铁道部。
2010年8月,罗金宝丢失欧米茄手表后,他用一块雷达石英表(价值18615元)交换了刘志友的上述雷达机械表。
除了名表、豪华车和房地产,罗金宝还经常收到超过1万欧元的贿赂。
“右臂”有助于匹配桥梁
起诉书称,罗金宝多次收受贿赂,最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得到了“右臂”的帮助,而民营企业家王浩生则充当了“中间人”。
在对罗金宝的指控中,“吴健”这个名字多次出现。在吴健的具体处理下,罗金宝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多达16次。
如上所述,在罗金宝接受越野车的过程中,罗金宝指示乌克兰铁路局负责工程建设的副局长吴健在投标过程中负责第一局。
据《国家商报》记者检索到的信息,吴健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11年5月的一次视察,当时他是乌鲁木齐铁路局的常务副局长。
与罗金宝受贿案密切相关的另一个人是民营企业家王浩生。在起诉书中,他被称为“北京的王先生”,或罗金宝获得的空称号。
根据起诉书,王浩生向罗金宝行贿1650万元,还送给罗金宝一辆价值100多万元的宝马汽车,但王浩生的身份没有透露太多。
2008年底,王浩生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七局)副总经理刘麟山约定,王浩生将协助第七局承担穿越罗金宝的铁路项目,第七局将支付王浩生“受益费”。
2009年2月,王浩生要求时任乌克兰铁路局局长的被告罗金宝协助第七分局承担乌准铁路五彩湾至将军庙段的铁路项目。谎称需要通过“北京的王先生”向铁道部有关领导请示项目运营事宜。为了感谢,王浩生在天津买了一辆奔驰越野车,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北京的王先生。之后,罗金宝指示吴健在竞标过程中照顾第七局。
2009年4月,在吴健的具体处理下,第七局中标了上述项目的s4标段。
中标后,第七局按照约定向王浩生支付了806万元的“受益费”。奔驰SUV在北京不便维修后,王浩生将其更换到第七局。2010年,第七局投资人民币1,138,243,480元购买了一辆宝马x6。根据罗金宝的要求,王浩生把它交给了他指定的联系人,他的同胞尹梅林。
至于尹美林的背景以及他是否参与此案,起诉书中没有提及。
罗金宝事件后,该案共追回人民币2,749万元、21万美元和27万欧元,一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和海南省三亚市的房地产,一辆宝马x6和一辆路虎自由越野车。
标题:铁路巨贪罗金保:受贿来源多是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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