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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下财政的经济声音,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在依法征收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按照征地的初衷给予的补偿。但是,谁来补偿,谁来补偿,补偿标准是否应该提高,征地过程中频繁发生的强制拆迁等等。,日益呼唤征地补偿改革。数据显示,每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10万起,其中近50%是征地拆迁造成的,而土地收入占地方预算支出的30%至50%,这使得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难以拒绝土地蛋糕的诱惑。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曾被寄予厚望,但在2012年12月底闭幕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没有进行表决。这意味着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修订将推迟到下一次审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执行副总裁郑新立对此发表了独家评论。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即征地补偿改革方案,在去年11月28日(2012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讨论通过,但为什么在最近的NPC常委会上没有进行审议?推迟推行改革计划的原因是什么?预计什么时候发行?
郑新立:征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因为它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包括政府、企业和农民。有必要听取各方意见,合理权衡各方要求。因此,为了更好地修改法律和满足各方的要求,它被推迟了。我承认它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加快改革势在必行。在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后,该法将尽快颁布,不会长期拖延。
目前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存在哪些突出矛盾,下一步改革方向在哪里?
郑新立:目前征地的主要问题是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从农民那里获得的土地相对便宜。经过开发和土地征用,价格已经上涨了许多倍。大部分实际收入被政府拿走了,一些被土地开发商拿走了,农民得到的补偿也更少了。以法律形式维护农民利益应该是立法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改革的方向是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护农民利益,使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生活得到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得到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补偿。
评论员简介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经济学硕士,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是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曾在原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国家信息中心、国家计委工作,曾任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秘书长、发言人。2009年5月,他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他多次参加中共中央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和“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的起草工作。他长期从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在规划和投资体制改革、宏观调控、中长期发展政策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1978年8月至1981年8月,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81年8月至1987年12月,任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经济组副主任、部一级研究员。1987年12月至1990年7月,他在国家信息中心担任副首席经济学家。1990年7月至2000年6月,他担任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计委发言人、副秘书长。2000年6月至2009年4月,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标题:郑新立:征地补偿改革要重点考虑失地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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