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2字,读完约3分钟
图为李旭利于2013年5月23日进入法庭。
图为2013年5月23日李旭利在审判现场。
5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庭对李旭利案进行了二审。庭审期间,李旭利再次在法庭上翻供,称自己不认识李志军,并编造了一个故事,说是因为受到公安威胁,才打电话给李志军,要求收购工行建行。
李旭利在法庭上收回了他的供词,并说他作为家庭成员受到了威胁,并提供了虚假证词
李旭利说,一个姓陆的刑讯逼供者多次威胁他,如果他不承认事实,他会拘留他的妻子,并考虑他的妻子和孩子,然后编造了一个故事,与当时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裁助理李志军谈话,购买工行和建行的股票。
在审判过程中,李旭利回忆起他被调查时的情形,有一次当他提到他受到公共安全的威胁时,流下了眼泪。
李旭利在一审法庭上收回了自己的供词,拒绝通过下达指令直接买卖股票,而只是建议购买金融股来完成交易量。然而,在第二次审判中,李旭利明确否认认识李志军。
刑事调查人员否认威胁要忘记纸条的细节
李旭利辩护律师周泽认为,李旭利的认罪是“非自愿的”。
法院传唤上海市经济侦察队刑事侦察员王勇协助调查。王勇否认威胁李旭利、非法录取口供,称李旭利当时态度很好。
李旭利说,他清楚地记得陆警官威胁要拘留他的妻子。周泽问王勇对李旭利进行了什么思想教育,但王勇拒绝回答。朱明勇律师询问了传递笔记和其他相关信息的情况。王勇承认向非李旭利籍亲属李志军传递过笔记,但表示笔记内容与本案无关。
律师朱明勇认为,警方的行动涉嫌干扰证词。王勇说他拿了纸条,但忘了把它传给谁。
王勇说他们也跟李旭利谈过王亚伟,而李旭利说韩刚不是王亚伟和五道口的校友。
检察官:李旭利的妻子袁雪梅不能作证
在审判期间,检方在第一次审判中撤销了李旭利妻子袁雪梅的证词,现在这是李旭利自己的认罪书。警方表示,“一直都与此案有牵连,而的很多行为都是通过袁完成的,所以督察员调查是合法的。”因此,原本计划出庭作证的李旭利的妻子袁雪梅不能被传唤作证。
下午审判焦点
李旭利辩护律师朱明勇认为,一审公安机关对李旭利的讯问存在非法环节,2009年4月李旭利没有通过电话指示李志军买卖工行和建行股份。朱律师透露,经济调查人员调查了、当时的电话记录,没有发现的电话记录。
朱明勇说,根据法律,只有一名被告有罪,并且在没有其他证人作证的情况下认罪,因此他不能被定罪或判刑。
下午,我们将询问一些支持证据,比如李旭利是否有可能通过交易未披露的信息来获利。他说这个案子会被调查很长时间。
标题:李旭利案二审庭审细节:李旭利称威胁 警方否认
地址:http://www.5xnr.com/teqxw/7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