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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原党工委书记陈因涉嫌受贿罪于昨日被逮捕。陈涉嫌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事任免和移交中收受贿赂,目前该案仍在调查中。 街道干部日益成为腐败犯罪的高发群体。据《中国商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得的数据,自2012年以来,深圳市已有53名街道工作者被检察院查处。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街道上的五位党委书记相继被免职。 2012年3月5日,原宝安区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刘少雄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1月,法院以收受贿赂和纵容黑社会组织罪判处刘少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2012年3月9日,原罗湖区党工委书记、李安堂街道办事处主任梁聚坤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梁玉坤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2012年5月11日,龙岗区坪地街道原党委书记张清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清源6年有期徒刑,没收财产10万元; 2012年8月16日,原南山区南投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黄亮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亮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013年4月2日,罗湖区东小街、翠竹街党委书记、办公室主任陈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成为深圳市第五街“一把手”。 一位处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深圳街道实际管理的人口和资源远高于内地一个县。大多数“高层领导”都是正处级,也有一些被分配到副局级。有些街道有数百万人口(包括流动人口),达到内地部分地级市的规模,gdp规模甚至会远远高于内地部分地级市。 同时,近年来,深圳正处于城市化的关键时期,产生了巨大的效益蛋糕。深圳的街道通常具有广泛的功能,如城市建设、房屋管理、民政、城市管理、公共秩序、环境保护、非法调查、紧急救援和救灾以及基层执法。对于街道的“最高领导人”,很容易形成“一刀切”的局面,并为腐败创造温床。 如何将基层“最高领导人”的权力关在笼子里?公诉人表示,目前,对深圳街道“一把手”的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党工委“一把手”与办公室的结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不利于监督制约。因此,有必要以多种方式将电源放入系统的笼中。 首先,有必要分开权力。通过系统设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材料采购等。应该负责合理的分工。二是要进行制衡,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一刀切”的局面,建立和完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第三,要监督。目前的情况是上级的监督太远,基层单位内部的监督太软,以致街头“一把手”往往长期违法乱纪而不被发现。如何确保当权者能够真正不滥用权力?毫无疑问,这是研究和促进更广泛和更彻底的社会监督的好方法。
标题:深圳近一年5名街道“一把手”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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