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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陈道富认为,利率市场化真正实现后,金融生态将发生变化,金融运行机制也将发生变化。然而,金融市场固有的脆弱性并未消除,仍有必要通过监管来实现金融体系的稳定。
陈道富认为,利率市场化应该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市场化。从国内市场的角度来看,有必要为机构、企业和产品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使利率水平不仅反映有限企业和产品内部有限市场主体的供求关系,而且反映更广泛市场主体的风险回报判断、偏好和选择。市场还需要一个平稳的退出机制,允许金融机构“用脚投票”。
陈道富指出,利率市场化后,有必要建立与金融运行机制和金融生态相协调的监管和宏观调控体系。具体而言,首先,有必要将事前干预和行政干预转变为事后审慎监管。金融机构独立运作,独立承担和管理微观金融风险,监管当局关注行业风险管理,控制系统性风险的积累。
第二,要把以机构为基础的分业监管转变为职能综合监管。利率市场化将促进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商业一体化甚至制度一体化将成为一种趋势。因此,有必要改变以机构为主的分业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以职能为主的综合监管模式,加强监管协调。立法也应相应改变,金融法律体系应以功能为主。
第三,货币监管已经从数量转向价格。业务融合将模糊货币边界,使数量管理变得困难,因此有必要转向基于价格的间接监管体系。
陈道富表示,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将涉及到数量和价格平衡机制的再平衡,不同市场的再平衡,甚至经济社会制度的调整和适应,以及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的重新定位。所有这些调整过程都需要通过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和机制来实现,需要时间和机制保障。这些调整过程不仅具有微观影响,而且具有总量意义上的宏观影响。因此,有必要全面考察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微观和宏观影响,并设计一个总体的调整框架。
标题:陈道富:建立适应利率市场化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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