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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网民方弘讽刺王立军被判劳动教养一年,最终上诉被驳回。
据华龙所说。4月12日,今天,方弘状告重庆市劳动教养行政赔偿委员会。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依法驳回方弘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月31日,垫江县法院作出一审行政赔偿判决,裁定重庆市劳动教育委员会支付方弘限制人身自由351天的赔偿金,驳回方弘的其他行政赔偿请求。据了解,一审宣判后,方弘不服,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方弘要求重庆市劳动教育委员会立即支付限制其人身自由367天的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总计426,692.55元,重庆市劳动教育委员会在《重庆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或以其他方式如写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然而,经审理,法院认为,方弘限制人身自由的实际时间应为351天,其中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18日被劳动教养16天,不应计入限制人身自由的天数。351天补偿金的确定按照2012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方弘被劳动教养351天,不满一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和重庆市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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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庆一网民讽刺王立军被劳教 起诉索赔终审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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