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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土耳其经济部向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发出照会,称其已决定应国内产业的申请,对来自中国的较轻产品(图海税则号9613.10、9613.20和9613.90)发起反倾销最终复审调查。

土耳其经济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份调查问卷。利益相关者应在问卷发出之日起37天内向呕吐调查机构提交问卷。

土耳其于2002年5月决定对来自中国的上述产品征收每月0.02至0.05美元的反倾销税。2008年12月,土耳其决定通过复审调查延长税收。土耳其政府再次启动最终审查,将该税再延长五年。

标题:土耳其启动对较轻反倾销案的最终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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