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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3月1日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定期减免部分信用信息服务费用的通知》,预计今后将为企业减负1.64亿元。

通知明确规定,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质押、变更、异议登记费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免信用查询服务费,包括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费。(鲁亚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期减免企业征信服务费用

《人民日报》(第11版,2020年3月2日)

(原标题:涉及企业的征信服务分阶段减免收费)

责任:张静文

标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期减免企业征信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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