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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3月8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美丽中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美丽中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指标:0+新鲜空气、洁净水、安全土壤、良好生态和清洁生活。按照突出重点、人民关注、数据可得的原则,关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的成果评价,通过分类细化,提出22项具体指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年内两次评估美丽中国建设

空空气清新包括三个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细颗粒物浓度(PM2.5),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以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良好的天数比例空。

水质净化包括三项指标:地表水水质良好(达到或优于三级)的比例、地表水水质差于五级的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土壤安全包括五个指标:污染农田的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农用薄膜的回收率、化肥的利用率和农药的利用率。

良好的生态包括五个指标: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水土保持率、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例、重点生物物种的保护率。

人居环境整洁度包括六项指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500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实施计划》指出,第三方机构(中国科学院)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建设美丽中国的进程进行评估。以2020年为基准年,每五年进行两次评估。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中期评估将进行一次,五年计划实施完成后进行一次。

《实施计划》指出,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林业部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综合考虑我国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现状和先进国家标准, 分阶段研究提出2025年、2030年和2035年建设美丽中国的预期目标,结合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与地方政府探讨科学合理地分解区域目标,在目标的确定和分解中反映区域差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年内两次评估美丽中国建设

此外,评估结果不会按地区排序,也不会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它们将由第三方组织发布,以指导各地区实施和推广这项工作,并帮助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鲁亚楠)

《人民日报》(第14版,2020年3月9日)

(原标题:美丽中国建设五年两评)

责任:张静文

标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年内两次评估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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