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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修订了《中央定价目录》(2015年版)。修订后的定价项目已减少近30%,将于2020年5月1日生效。

《中央定价目录》是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权限和范围的目录。当前的“中央定价目录”于2015年颁布。明确对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特殊药品和血液、重要交通运输服务、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7大类20种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它还规定了10种商品和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将根据目前的方法临时管理,并将根据相关的改革进程和市场竞争程度适时发布。

“中央定价目录”项目削减近3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价格司相关官员表示,此次修订的重点是:第一,删除近年来明显放开的定价项目或取消收费。二是突出垄断价格监管和竞争性价格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三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价格部门。此外,基础交通、重大水利工程供水和重要邮政服务等项目也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促进定价项目的上市和标准化。

“中央定价目录”项目削减近30%

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主要包括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和血液等7大类16个项目。

《中央定价目录》的修订充分反映了2015年以来价格改革取得的显著进展。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价格机制,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超过97%。(鲁亚楠)

《人民日报》(02版,2020年3月17日)

责任:张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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