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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规定: 1、家用汽车6辆以下保险费1050元、6辆以上1100元2、公司非营业汽车6辆以下1000元、6-10辆1300元、摩托车50cc及以下120元、摩托车50cc-250cc (含) 180元。
附:拖拉机费率
保额规定:被保险汽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责的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 50000元; 医疗费: 8000元财产损失: 2000元人民币。 不负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 10000元; 医疗费: 1600元财产损失: 400元
1、2006年09月13日: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李滨律师向保监会提出签名书面提案,希望保监会重新考虑该条款,重新确定交强危险汇率。
2、2007年04月6日:北京市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7日提供8个证据,说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暴利。 结果保监会不受理决定书。
3、2007年04月27日:律师孙勇正式向中院提交起诉书,起诉保监会。 结果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
4、2007年04月26日: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证实,他受156名业主的委托向保监会提交了强烈的保险费听证申请。 结果保监会回答现阶段不需要听证。
5、2007年06月04日: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正在组织全国性的强保险募集听证授权委托书活动,矛头指向强保险的“无过失赔偿”条款。 结果: 19日,保监会在答卷上否定了没有支付强烈保险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的说法。
关注:实施交强险近一年,是“暴利”和“不负责任赔偿”一体化的两面话题,在舆论的强烈压力下,监管部门被迫做出类似的承诺,人们不支付,只是等待最终结果。
网民提出的交强险应该大致服从不是赤字,郭左实践指出人们有误解,不是赤字是汇率批准的环节,不是经营结果。 [全文]
[/BR/]截至2007年8月13日,共有11302名网民参加,其中近99%的网民认为交强险费用高,有暴利,另外75.09%的网民交强保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份法定强制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所有在路上行驶的汽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未经保险出发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留汽车,投保,并处以应缴纳保险费两倍的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交强险实际执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保监会根据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基本批准保险费率,以免对整个保险业务产生利益”。
标题:【财讯】交强险暴利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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