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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2005年7月28日第25889-2005/16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最终报告(第2004/17号案件)。最终裁决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彩电征收50%的反倾销税。最终裁决公告拒绝给予中国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地位。正常价格是根据土耳其彩电企业的出厂价格计算的。TCL和创维的倾销幅度分别为57%和89%。

标题:土耳其敲定彩电反倾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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