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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社区干部有几亿资产吗?在深圳一名社区干部涉嫌“巨额财产”事件被调查两个月后,记者19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拥有“20亿资产”的深圳首富社区干部周伟思因接受旧改革项目中的“利益费”而被捕。
检方称,周伟思在深圳既是一名村官,又是一家乡镇企业的经理,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作为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等“蛋糕”利益相关者,他们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和损害村庄集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旧改造工程收受贿赂1000多万元,深圳聚福社区干部被捕
2012年11月,一篇名为《深圳市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拥有20亿资产》的网上帖子称,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常务副站长周伟思拥有“80多处私有房产、20多辆豪华车、20多亿资产”,并指出周伟思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出售和占用村委会集体土地,与违法建筑进行商业勾结,以村委会名义向政府部门行贿。
2012年11月27日,龙岗区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在调查期间,他暂停了周伟思南莲社区常务副站长的职务。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2月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依法逮捕了周伟思,并先后逮捕了该案带出来的其他人员,包括涉嫌受贿罪的原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何永华等三人。
负责此案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经过初步调查,周伟思受贿主要集中在旧城改造项目上。
据报道,在南联社区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中,一家房地产公司在获得该项目后,很难与被拆迁户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因此请“村官”周伟思帮忙。周伟思动员拆迁户减少补偿金额,接受开发商的补偿条件,这有利于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为房地产公司的拆迁节省了大量资金,加快了旧房改造项目的推进进程;周伟思还帮助开发商推广该流程,并在其他环节节约成本。随后,周伟思先后接受了房地产公司1000多万元的“受益费”。
同时,为防止南联小区违章建筑被查处,周伟思向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何永华(区查处违办副主任)寻求帮助,并多次发出“受益费”。
巨额资产是否涉嫌犯罪还有待调查
网上发布的20亿元巨额资产从何而来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除了上述在旧房改造项目中获得的1000多万元“收益费”,周伟思的其他资产来源是否合理?
2012年11月27日,周伟思在接受新华社独家采访时表示,他名下和公司名下共有10多辆汽车,包括保时捷、奔驰和宝马;至于有多少套房产,他“暂时无法计算”,但肯定没有80套那么多。"八栋建筑中有五六栋在网上发布."周伟思当时对记者称,他所有的资产都是合法收入,他在当选为社区干部之前已经完成了资本积累。目前有一家房产租赁公司,名为深圳利恒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但主要由其子公司负责。"年租金收入超过100万元."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周伟思有着特殊的身份。首先,他是一个农民和商人,然后在过去的十年里他成为了一名“村官”。他先后担任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成为“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根据目前的调查,周伟思拥有的房地产等资产大部分是在他成为“村官”之前购买的,他是否涉嫌职务犯罪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对双重身份、两种工作行为的“村官”的调查陷入困境
在过去的十年里,周伟思同时拥有两种不同的身份。一是“村官”,从村委会主任到社区工作站的常务副站长;二是南联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目前,周伟思既是“村官”,又是深圳基层乡镇企业的经理,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这位检察官说,“村官”也是乡镇企业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乡镇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往往存在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经营控制等问题,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和损害村集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深圳检察院调查了一些村干部的职务犯罪."
但是,由于“村官”的特殊身份,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并不容易。这位检察官坦言,按照管辖分工,检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目前,我国一些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组织,其工作人员有两种工作行为,一是依法执行公务,二是自主管理基层服务。根据法律,“村官”属于“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只有依法执行救灾、抢险、征地补偿费管理等公务时,才属于检察机关追究职务犯罪的管辖范围。因此,这就造成了目前的司法困境,即有些人对基层组织的问题反应强烈,但检察机关由于当事人身份和司法管辖权的限制,很难介入侦查。
随着城市化和产业升级的加快,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的巨大效益“蛋糕”一个接一个地被创造出来。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村官”,又是乡镇企业的领导者,既是旧改旧拆的推动者,又是旧改旧拆中的利益方,容易陷入其中,甚至涉嫌犯罪。“在关键时期,加强舆论监督是推进基层工作规范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检察官说。
标题:深圳拥20亿资产干部落马 分析称查办村官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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