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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相关企业和中资机构:近日,土耳其内政部要求土耳其主要入境海关加强对因公普通中国护照持有人的讯问和入境限制。因此,土耳其从本质上明确禁止持有普通商务护照的企业员工使用的“飞行签证”(普通商务护照享有免签证入境和一个月居住权,一些员工利用这一规定在一个月居住期结束前短期离境,然后再次入境,从而以循环方式实现在土耳其的长期居住)。目前,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在就相关事项与土耳其积极谈判。在此期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我部对所有在土耳其工作和即将前往土耳其的企业和人员提出以下要求:1 .应立即停止使用普通护照进行商务“飞行”的企图;2.对于一般商务活动,建议使用私人护照申请商务签证。3.持商务签证来土耳其的人在获得工作许可之前,不得在土耳其从事生产活动和其他工作活动;4.在获得工作许可证之前,避免在早期阶段进行大规模的人员和设备投资。我特此通知你。补充通知:最近发现,持普通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土耳其时没有官方证件,也没有得到土耳其方面的邀请(出于旅游目的)。结果,他们被海关拒绝入境,并被遣返回原籍。在此,我们再次提醒你,土耳其方面目前对商业目的的普通护照持有人非常严格。为了享受公务用普通护照的免签证待遇,我们需要国内护照签发机构(如外交部领事司)签发的官方证明或土耳其政府或大型企业的邀请,而且必须谨慎对待,以避免延误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土耳其大使馆商务处2008年5月5日

标题:关于避免普通工作护照“飞行标志”的紧急通知(2008年5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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