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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破产近4年的空东星航空公司再次重返公众视线。其母公司湖北东方之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之星集团”)诉容中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中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二审案件昨天开庭。 东星航空空公司是中国第一家破产的航空公司空公司,其与荣中集团及相关人士的3 . 1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纠纷被认为已将东星集团董事长、东星航空空前总裁东星airlines/きだ·兰世立压垮,2010年4月因逃避所欠税款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至今尚未释放。 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空东星航空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蓝世立以光谷中央花园项目为抵押,从谢小青借了3 . 15亿元。后来,谢小青的关联方自然人李俊和杨海向蓝世立支付了8550万元。 李俊和杨坤认为,他们除了支付了8550万元之外,还代表兰石力支付了总计2.295亿元的债务,所以没有必要支付其余部分。然而,兰世立并不同意这一点。兰世立认为,谢小青、李俊、杨坤等人以8550万元诈骗东兴集团16亿多资产,造成兰世立损失20多亿元。 蓝世立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小青支付剩余款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一审驳回了原告蓝世立的诉讼请求。随后,蓝世立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 据《中国商报》记者报道,由于二审的相关程序尚未完全履行,昨天的庭审只进行了质证程序,正式庭审将延期,具体日期待定。 兰世立的律师陈有西在昨日的交叉询问中表示,兰世立正在申请减刑和假释,预计将于今年11月出狱。兰世立希望他能出庭,并希望法庭能在兰世立出狱后举行听证会。然而,荣众集团的律师对此表示反对。 然而,在昨天的交叉质证过程中,蓝世立并没有拿出新的有力证据。双方在原始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基本的阐述和辩论,整个质证持续了5个多小时。 陈有西在委托书中指出,本案是以“股权转让”为名,以“委托经营”和“股权质押融资”为实质的复杂的经济纠纷。原审只是以表面证据认定法律关系、确定权利义务,显然不能分析事实、澄清真相。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适用法律不当、判决结果不公正的,应当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者在查明事实后改判。

标题:东星航空总裁兰世立或今年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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